旧约中的福音书讲道系列之三:生命共同体
欢迎大家来参加仁爱教会的线上主日敬拜。今天我们继续旧约中的福音书讲道系列之三:生命共同体。我在上一次的讲道中曾经分享过,在我每一次准备讲道的时候,我都会带着这些问题:神啊,你要借着这段经文改变我什么?我们的信仰和我们的生活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我们的信仰到底对我们的生活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我们是不是只是履行了规定的宗教仪式,是不是只是进入到一种特定的语言体系里,让我们在教会的弟兄姐妹中间,可以用教会的行话来言说?这套语言体系对我们每天的生活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比如说,我们在教会彼此互称弟兄姐妹。当我们把别人称做自己的弟兄姐妹的时候,我们的思想、情感、和行为是否随着有很大的改变?我们是否从此以后对世界万物的认知和态度都会受到我们的信仰的审视和影响?我们是否因着信仰不再迷茫。我们彼此称呼弟兄姐妹的时候,是否是在宣告我们有一位共同的天父?因着这位共同的天父,我们成了一个生命的共同体? 今天我们要看的经文记载在创世纪1:26-27节和2:18-25节。今天晚上我会从以下三个方面和弟兄姊妹来分享这段经文。第一,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性。第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生命共同体?第三,如何才能得到? 第一,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性。第一章第26节说,“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创世纪开篇就告诉我们,神是用“说”来创造的。神说,要有光,就创造了光。创造的主体是神,神创造了光,创造了天,创造了地,创造了海,创造了光体,创造了植物,动物等等。可是到了第26节,神创造人的时候,用了一个复数的代名词“我们”。 什么情况?圣经所启示的神岂不是独一的神吗?独一的神怎么可以用复数呢?我们自然地就对圣经所启示的神的特性产生了一个疑问。我们知道东方主流的上帝观不存在需要用单数还是复数代名词来代表神这个问题,因为东方主流的上帝观所强调的神性,更多的是一种非人格的神圣的力量,是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我们通常用物主代词“它(it)”来代表。而西方的上帝观基本上都是多神的,他们各自为政。有人说到希腊首都雅典,你会发现,在那儿神比人还要多。全世界所有的宗教,无论是东方的宗教还是西方的宗教,基本上都是多神的。只有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宣称他们信奉的神是独一的神。独一神的宗教只产生于既不是东方又不是西方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中东。关于这...